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新达电熔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新达电熔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电熔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 新密市苟堂镇苟堂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2条电熔砖生产线,不新增用地,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主要设备:鄂破机、打磨机、切割机、搅拌机、电弧炉、砂型烘干炉、自动配料系统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锆英砂、氧化铝等)—混合搅拌—高温熔化—浇铸—保温脱模—切磨加工—组装—检验—成品。 | 1、废水:本项目项目电弧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厂区及附近道路和硬化地面洒水降尘;切磨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和周边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电熔砖原料入仓、混料粉尘,砂型原料入仓、混料粉尘,保温砂筛分粉尘,残次品及浇冒口破碎粉尘,木材加工粉尘,电弧炉熔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NOx及SCR脱硝产生的氨。 电熔砖原料入仓、混料,砂型原料入仓、混料,保温砂筛分,残次品及浇冒口破碎,木材加工等工序均安装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的粉尘引入7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中其它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同时满足《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中耐火材料行业A级企业要求其它产尘点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 扩建电弧炉熔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1套“金属滤袋除尘器+SCR脱硝设施”(扩建工程新建)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高温电弧炉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NOx:300mg/m3、氨:8mg/m3)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中耐火材料行业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10mg/m3,高温电弧炉NOx以实测计、氨:8mg/m3的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80~90dB(A)。经采取项目厂房隔声、设备安装减振措施、风机加装消声器、破碎机置于地下等隔声降噪措施后,扩建后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材加工粉尘和废木料、废型砂、残次品和浇冒口及切磨工序沉淀池底泥;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硝催化剂;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含木材加工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木材加工粉尘和废木料定期外售压缩木板厂利用;废型砂定期外售建材厂利用;残次品和浇冒口及切磨工序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硝催化剂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用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