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华威磨料有限公司 | 新密市华威磨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棕刚玉建设项目 | 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配合城关镇正商集团整体开发,企业拟将该项目从城关镇甘寨村迁到超化镇王村村。项目占地9亩,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巴马克、提升机、磁选机、分筛机、混砂机、除尘器等,破粉碎设备全部置于地下。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棕刚玉块)—破碎—整形—筛分—混合—包装—成品。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不变,为5000吨棕刚玉磨料/年。 | 1、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沉淀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1座隔油池(2m3)+化粪池(5m3)处理,然后定期用吸粪车抽走,综合利用。 2、废气: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置于地下,颚式破碎机进料仓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设置自动感应门,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巴马克置于地下,设集气管道;分筛机密闭,设置集气管道;混砂机密闭,设集气管道;包装工段控制下料流速,在下料口一侧设置集气罩并安装独立引风机。上述工段粉尘经收集后进入4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一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破碎、整形、筛分、混料以及包装工段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排气筒高度为1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磨料磨具企业绩效A级要求(PM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食堂油烟排放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巴马克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15m处的王村村1组,经调查,王村新农村社区已建设完成,目前大部分居民已搬迁完毕,仅余少量老年住户,为进一步降低本项目建设对剩余住户的影响,本项目将生产区布置到厂区东侧,并将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整形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同时临近居民一侧围墙处可适当种植高大树木等,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敏感点处昼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经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1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10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