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鑫金源鞋材有限公司 | 郑州鑫金源鞋材有限公司扩建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东岗村马寨组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原有厂区基础上新增占地面积2178m2,扩建1条EVA鞋底生产线,同时对现有工程生产布局进行调整。主要设备发泡机、定型机、修边机、喷漆水帘柜、粘合机。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发泡废气、定型废气、喷涂及烘干废气、粘合废气。 对于上述废气采取的措施为:固定发泡机、定型机工位,并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烘道设置引风装置,喷涂生产线上方采取上吸及侧吸式三面集气,并经水帘+过滤棉处理,喷涂废气经处理后与发泡、定型、烘干废气、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附件1其他行业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工业中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企业中要求(非甲烷总烃20-3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 粘合废气: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聚乙烯鞋底生产车间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附件1其他行业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工业中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水帘产生的废水,经采取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芬顿氧化+砂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发泡机、定型机、修边机等。经采取厂房阻隔、基础减振等,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水性漆桶、废水性胶桶、水性漆渣、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 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水性漆桶、废水性胶桶、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废水性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