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天庭环保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天庭环保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5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 | 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打南组三组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9000平方米现有厂房,建设六条废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主要设备:拆包机、输送分拣平台、破碎机、摩擦清洗机、漂沉分离水池、甩干机、风选机、提料机、色选机等。工艺流程: 原料外购(废矿泉水瓶、废塑料凳子等)—拆包分拣—湿法破碎—摩擦清洗—甩干—风选—漂洗—甩干—风选—色选—打包—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加工5万吨废塑料。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塑料破碎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塑料破碎清洗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PAM/PAC)—气浮—接触氧化—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破碎及清洗工序;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20m3)处理,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1)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硫化氢: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氨气: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要求。厂界氨、硫化氢监控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气:厂界监控浓度≤1.5mg/m3;硫化氢:厂界监控浓度≤0.06mg/m3)。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拆包机、破碎机、摩擦清洗机、漂沉分离水池、甩干机、风选机、色选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分拣杂物、废标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分拣杂物、废标签、废活性炭收集后分类暂存在厂区内1座10m2固废暂存间,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暂存在厂区内1座10m2污泥暂存间,其中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分拣杂物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标签定期外售至废塑料回收单位进行利用,废活性炭定期外售给活性炭生产企业再生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