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3-0010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 2023-09-15
  • 2023-09-15
河南卓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卓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卓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产业新城园区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公司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原有厂区建设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主要是将废塑料经过破碎、清洗后,进行分选、干燥,再经制粒、得到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外购回收废旧塑料-分选-破碎-漂洗-(烘干-磨粉-成品塑料粉料)-挤出成型-切割-成品(再生塑料颗粒);主要设备:破碎机、漂洗机、挤出机、切机、打包机、烘干机、磨粉机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烘干、磨粉工序、粉料包装产生的颗粒物和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磨粉线废气处理设施:烘干机和磨粉机闭路循环设置全封闭旋风集气管道;包装机落料口设置集气罩,侧方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2套设备自带除尘设施(TA001TA002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制粒线废气处理设施:挤出机上方安装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危废暂存间全密闭,设置负压集气管道;废气经1套过滤棉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排放限值:其它工序颗粒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mg/m3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废旧塑料破碎清洗水、塑料漂洗水、车间冲洗用水、工艺冷却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为塑料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塑料清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采用“格栅—三级沉淀池”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作塑料清洗用水,不外排挤出机冷却水和塑料磨粉机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座,30m3处理,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抽,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拆包机、破碎机、塑料清洗机、塑料磨粉机、甩干机、挤出机、提料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打包绳、分拣废渣、沉淀残渣、废过滤网及滤渣、除尘器收集塑料粉尘、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120m2固废暂存间,其中废打包绳、沉淀残渣、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塑料粉尘、废滤渣经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分拣废渣与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12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