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卓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卓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产业新城园区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公司 |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原有厂区建设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主要是将废塑料经过破碎、清洗后,进行分选、干燥,再经制粒、得到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外购回收废旧塑料-分选-破碎-漂洗-(烘干-磨粉-成品塑料粉料)-挤出成型-切割-成品(再生塑料颗粒);主要设备:破碎机、漂洗机、挤出机、切粒机、打包机、烘干机、磨粉机等。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烘干、磨粉工序、粉料包装产生的颗粒物和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磨粉线废气处理设施:烘干机和磨粉机闭路循环设置全封闭旋风集气管道;包装机落料口设置集气罩,侧方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2套设备自带除尘设施(TA001、TA002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制粒线废气处理设施:挤出机上方安装集气罩连接集气管道;危废暂存间全密闭,设置负压集气管道;废气经1套过滤棉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排放限值:其它工序颗粒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mg/m3。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废旧塑料破碎清洗水、塑料漂洗水、车间冲洗用水、工艺冷却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为塑料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塑料清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采用“格栅—三级沉淀池”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作塑料清洗用水,不外排。挤出机冷却水和塑料磨粉机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座,30m3)处理,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拆包机、破碎机、塑料清洗机、塑料磨粉机、甩干机、挤出机、提料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打包绳、分拣废渣、沉淀残渣、废过滤网及滤渣、除尘器收集塑料粉尘、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1座20m2固废暂存间,其中废打包绳、沉淀残渣、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塑料粉尘、废滤渣经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分拣废渣与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1座2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