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强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新密市强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0吨聚乙烯丙纶布建设项目 | 新密市大隗镇双楼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密市强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大隗镇双楼村。本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新建2条年产500吨聚乙烯丙纶布生产线。主要设备:自动搅拌上料机、挤出机、复合机、切边机、收卷机、印刷机等;新增聚乙烯丙纶布生产工艺:原料外购(聚乙烯、母料、无纺布等)-投料搅拌-加热挤出-复合-切边收卷-包装-成品,增加圆筒编织袋原料聚丙烯膜的印刷(水性油墨)工艺。 | 1、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经1座23m3的循环水池循环使用;清洗废水经分类收集后用于调墨;职工生活污水经1座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项目挤出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印刷机设置二次封闭,设置集气管道,调墨间和危废暂存间密闭设置集气管道,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包装印刷行业A级绩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本项目颗粒状原料及水性油墨等均存储于密闭包装容器内,颗粒状物料采用密闭输送;涉VOCs工序均进行有组织收集,印刷采用二次密闭,废气引至高效处理措施处理;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确保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厂房外6.0mg/m3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工业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2.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NHMC1h平均浓度限值:6mg/m3)。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座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售往废品回收站;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边角料定期售往废品回收站,残次品定期外售;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