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3-0012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评项目公示
  • 2023-12-28
  • 2023-12-28
郑州昌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瓶改建项目基本情况公示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昌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郑州昌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瓶改建项目

新密市岳村镇尹村村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租赁现有建设用地建设年产100万只塑料瓶生产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主要设备:干燥机、注塑机、吹瓶加热一体机、切环机、搅拌机、空压机、冷却塔、破碎机(用于残次品破碎减容)等;塑料瓶工艺:原料外购(PET-搅拌-干燥-注塑成型-吹塑成型-检验-成品;塑料瓶盖工艺:原料外购(PE、色母等)-搅拌-注塑成型-冷却-切环-检验-成品。

1、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注塑机和吹瓶机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及附近道路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注塑和吹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项目注塑机全密闭,脱模落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吹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通入单独活性炭箱处理后,再经管道通入后续设施,各工序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UV光氧催化+活性炭箱TA001)处理后,通过122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全厂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因此,项目废气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础减、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空压机安装隔音罩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和边角料;危险废物: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分类收集在厂区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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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