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东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东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轻质耐火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申沟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东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新密市东信轻质耐火材料厂)位于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申沟村,成立于2002年6月。该企业于2022年1月20日将新密市东信轻质耐火材料厂(个体工商户名称)转型升级为企业,企业名称变更为:郑州东信新材料有限公司。结合市场形势,郑州东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郑州东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轻质耐火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在原厂区内分两期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厂区现有1条42米推板式隧道窑,一期新建1条45米推板式隧道窑、二期新建2条50米推板式隧道窑。新增主要设备:破碎机、雷蒙磨、对辊机、制砖机、压力机、混料机、切磨机、自动配料及超低排放设施等设备。 | 1、废气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 一期工程:①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②破粉碎产生的颗粒物;③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④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⑤烘干、烧结工序及脱硝过程废气。 二期工程:①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②破粉碎产生的颗粒物;③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④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⑤烘干、烧结工序及脱硝过程废气;⑥切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一期废气治理措施: 投料工序、破粉碎工序颗粒物:评价针对破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投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②项目颚破机、对辊机均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破机(地下式)出料口与提升机连接处密闭连接;③对辊机(地下式)出料口与提升机器密闭连接;④雷蒙磨设集气收尘管道;③筛分机全密闭,设集气收尘管道;投料工程、破粉碎生产线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1)。 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评价针对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料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2)。 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评价针对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混砂机器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和物料入仓共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TA002)。 推板窑烧结废气:经1套“SCR脱硝+小苏打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 二期废气治理措施: 投料工序、破粉碎工序颗粒物:评价针对破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投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②项目颚破机、对辊机均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破机(地下式)出料口与提升机连接处密闭连接;③对辊机(地下式)出料口与提升机器密闭连接;④雷蒙磨设集气收尘管道;③筛分机全密闭,设集气收尘管道;投料工程、破粉碎生产线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4)。 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评价针对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料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5)。 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评价针对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混砂机器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和物料入仓共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TA005)。 切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评价针对切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切磨机设置集气罩废气分别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6)。 推板窑烧结废气:经1套“SCR脱硝+小苏打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一期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和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的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烧结温度300℃~1200℃)(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逃逸≤8mg/m3),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逃逸≤8mg/m3)。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废水产排。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配料用水在烘干窑及推板式隧道窑中全部蒸发;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现有)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m3/d,新建)进一步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压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其声级值约为75~90dB(A)。项目通过采取生产设备全部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对设备安装减震基座,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脱硫渣、沉淀池沉渣、残次品等一般固废;废脱硝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原料包装袋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残次品集中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于建材厂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路基铺垫料使用,综合利用;压力机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以及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等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生产及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