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悦和畅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密市悦和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补强材料建设项目 | 新密市袁庄乡靳沟村四组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密市悦和畅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袁庄乡靳沟村四组,项目投资1500万元,租用5000平方米现有厂房,建设年产3万吨补强材料生产线。主要设备:破碎机、粉筛机、包装机、搅拌机、除尘设施等;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外购(电阻料、保温料等)—破碎—筛分—搅拌—包装—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产能共计3万吨补强材料。 | 1、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院内已有1座30m3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破碎、筛分、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风机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风机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上述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各工段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颗粒物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粉筛机、搅拌机、提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80~90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分类暂存在厂区1座10m2固废暂存间内,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1座5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