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豫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豫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固废10000吨旧陶瓷砂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豫徳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固废10000吨旧陶瓷砂建设项目位于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项目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产品主要为铸造用再生陶瓷砂。主要生产工艺:回收废旧陶瓷颗粒—激振分离—沸腾除湿—机械干法再生—筛分配比-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激振分离机、四转子再生机、自动称重器、提升机、搅拌机等。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物料入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激振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沸腾除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机械干法再生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筛分配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试样混料产生的颗粒物、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对于上述废气采取的措施为: 料仓呼吸口设置有集气管道,废气引至后续处理装置;激振分离机器密闭,排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废气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回转干燥机器密闭,排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处理;四转子再生机器密闭,排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处理;摇摆筛密闭,排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处理;料仓出料口设置集气管道,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处理;试样混砂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处理。;进料口三面围挡,加顶设置集气管道,引至后续处理装置处理。 上述工序收集的含颗粒物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12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颗粒物≤3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和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中A级要求(其他工序:颗粒物≤10mg/m3;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颗粒物≤10mg/m3)。 2、废水 扩建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劳动定员4人,均在厂区现有工程内进行调用,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激振分离机、回转干燥机、四转子再生机、摇摆筛、成型机等,声级值为80~90dB(A)。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原料下料后产生的吨包袋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永磁分离机分离出的含铁杂质经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筛分配比工序废弃物料收集后经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检验工序废砂型经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