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3-0016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项目环评公示
  • 2023-11-21
  • 2023-11-21
郑州昊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抛光新材料研发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昊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昊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抛光新材料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柿树湾村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1300m2厂地,主要建设中试试验用房、检测室、办公等设施。工艺流程: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氧化铝粉)-均质-装料-烧结-筛分-粉碎-试验成品,主要设备:混料机、超声波振动筛、气流粉碎机、22m3梭式窑、24m3梭式窑等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均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装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物料入仓工序设备吹扫颗粒物。

对于上述废气采取的措施为:

均质工序在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混料机及其出料口设置集气管道;装料工序对装料平台缓冲料仓设置集气管道;装料工序对装料平台进行三面围挡加顶,上方设置集气管道;筛分工序在超声波振动筛进料口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设置软皮帘,上方设置集气管道,出料口经密闭管道风力输送至气流粉碎机;粉碎工序在粉碎机及其出料口设置集气管道;设备吹扫工序在吹扫工位三面围挡加顶,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管道。上述含尘废气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其他工序: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梭式窑采用低氮燃烧,烧结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引至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和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中A级要求绩效指标要求中(其他炉窑: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的要求。

2、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1座,5m3)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综合利用。氧化铝抛光粉粒径检测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混料机、梭式窑、振动筛、气流粉碎机、风机等,声级值为80~85dBA)。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厂区部分生产车间墙壁安装隔音材料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袋式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全部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定点堆放,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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