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城执〔2018〕36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城区黑渣土车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区黑渣土车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4日
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城区黑渣土车排查治理工作措施
为加强我市城区建筑垃圾清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及“黑渣土车”治理,特制订本措施。
一、采取日常巡查和零点夜查的方式,对城区所有有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施工工地每日至少排查一次,建立排查台账,认真填写相关排查内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以及“黑渣土车”应及时查处、上报;
二、每周对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走访、排查不少于一次,听取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本周建筑垃圾清运以及是否存在或发现“黑渣土车”情况,现场查看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是否符合标准,建立排查台账,认真填写相关排查内容;
三、每月召开一次建筑垃圾清运公司例会,听取各公司的自查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通报本月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信息库,实现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精细化管理,所有车辆必须为正规专业渣土清运车。
五、对城区建筑渣土清运车辆全部纳入我局绿色清运监控平台,对未纳入监控平台的清运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证。
六、严格规范清运程序,城区建筑渣土清运公司在清运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清运手续,对未取得建筑垃圾清运核准手续擅自清运的,一律依法查处并依法予以最高限额处罚。
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和领导带队夜间巡查的方式,严查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渣土车和“黑渣土车”,严厉查处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巡查发现的“黑渣土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移交,并倒查项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责任,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