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213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政务
  • 2017-10-30
  • 2017-11-16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7〕38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30日

 

新密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时间节点:2017年10月底前

2.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 ”改革试点,分类清理规范涉企证照。除涉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 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3.规范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4.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压缩负面清单事项,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5.对新产业、新业态、 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二)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6.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7.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 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8.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9.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0.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 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1.公布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 ”,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2.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

牵头单位:市督查考评办、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3.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办法,抓紧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郑州市关于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交运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5.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编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6.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17.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8.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19.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20.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21.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22.加快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五) 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3.持续开展 “减证便民 ”行动,今年务必要有大的突破。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24.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25.加快推行“互联网 + 政务服务 ”,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年全年

26.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间节点:2017 年11月底 前,完成政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12月底前,建立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确保 2018 年 6月底前实现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郑州市共享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实“放管服”改革,建立专门的改革工作团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抓紧组织实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牵头组织及负责实施的改革任务开展情况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二)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放管服”改革督查力度,把“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列为政府督查重点内容,全方位监督检查改革进度和成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查缺补漏、整改落实。同时,将该项改革纳入各部门、各单位政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坚持于法有据

根据上级“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修法的相关决定,加快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和修订工作,确保改革于法有据。2017 年底前相关工作要全面完成,避免一方面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流程、环节和前置条件,另一方面又通过制定各种规范性文件,增加审批事项、流程、环节和前置条件等,坚决杜绝边减边增。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