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6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特困人员的平均救助比例达到100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平均救助比例达到70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起付线3500)的平均救助比例65 %,以上均为政策范围内费用,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截至10月底,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一单制”结算共7564人次,救助金额352.7万元。其中,门诊医疗救助5139人次,救助金额18.36万元;住院医疗救助2396人次,救助金额324万元;医疗救助手工结算29人次,救助金额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