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且正常经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
政策内容: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5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40万元。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财政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担保资料,经办银行审核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69960963 69885665
(二)一次性开业补贴
适用对象: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就业困难人员3、返乡农民工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含)以上)
政策内容:
在新密区域郑州户籍以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持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员工花名册(应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后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经营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进行初审→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发放。
咨询电话:69828130
(三)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初审,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审核登记实名情况后发放。
咨询电话:69826011
(四)一次性项目奖补
适用对象:经省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省优秀项目,应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
补贴标准: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奖补。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
咨询电话:69828130
(五)运营补贴
适用对象: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实体
政策内容: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
补贴标准: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
咨询电话:69822444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适用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流程: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初审→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
咨询电话:69825337
(七)职业技能培训
适用对象:
1.国家法定劳动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
5.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
政策内容:
1.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培训专业: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中式烹调师、保育员、美容师、茶艺师、育婴员、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师、焊工、电工、西式面点师、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3.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通过就业补助资金每人每天给予30元生活费补贴。参加市外省内培训的,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培训机构:新密市劳动就业培训学校 69822444 13838152100
咨询电话:6982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