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47/2020-00010
  • 新密市残联
  • 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
  • 2020-07-03
  • 2020-11-27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密市“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残联: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947号)文件精神,为全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残疾人(以下简称“三无残疾人”)提供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救助。为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和目的

(一)范围:全市享受“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的残疾人。“三无残疾人”是指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或抚养人、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没有进行集中供养(特困)等条件的残疾人。

1、“无劳动能力”指持有第二代、第三代残疾证的精神一级、智力一级、肢体一级的残疾人。其他类别和级别的残疾人年龄需在60岁以上或未满18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2、“无生活来源”指依靠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生活的残疾人,没有进行集中供养的持低保证或特困证的残疾人。

3、“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指没有或者已经丧失了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残疾人。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指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无能力抚养或赡养。

(二)目的:通过建立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发放“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条件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杜绝虚报瞒报现象发生,确保对“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的进一步监管。

二、管理方法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理事长负责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月对辖区内享受“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的残疾人进行一次核查,(核查内容:1、有劳动能力的;2、有生活来源的;3、户籍迁出本市的;4、死亡的;5、其它不符合条件的)。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由乡(镇)、办残联负责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一)审批程序:个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入户核查残疾人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本村公示栏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登录“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在审核意见中填写残疾人无自理能力的具体表现,并标明入户调查人姓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入户调查情况,符合条件的登录“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系统”审核,审核意见中标明入户调查人姓名→新密市残联对提交的受助人员在“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系统”中审核→郑州市残联在“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系统”中审批→按季度发放“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救助资金发放到残疾人填报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村(社区)、乡(镇)办残联入户、公示要留存照片,并上报给新密市残联。

(二)解除程序:从村(社区)级、乡(镇)级、新密市级、郑州市级依次在“郑州市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系统”中将该人解除,对当月死亡、当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当月进行解除。对没有及时核查上报,由此发生的问题对村(社区),乡(镇)、 办事处从事“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核相关人员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9)4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明确申报、审核责任主体,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录入“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系统”时一定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三)严格实行六不批:未上网审核残疾人证的不批;没有享受低保的,集中供养的特困残疾人不批;未张榜公示的不批;申报资料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不批;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不批。

    (四)要精心组织,不走过场,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报,确保“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办法202071日起执行。

五、2019年制定的《新密市“三无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工作办法》(新密残联〔201920号)同时废止。

                                                                                              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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