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5-00247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卫生,医疗,医疗卫生
  • 2015-09-14
  • 2015-09-21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5〕39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14日

 

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郑政〔2014〕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全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防控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综合防控策略,通过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上升趋势,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负担,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通报制度,制定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政策和相关制度。

2.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建立慢性病监测、干预和评估系统,规范开展慢性病监测。加强对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的技术指导,提高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进一步提升患者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

4.积极探索我市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建立持续有效的慢性病防控筹资机制和渠道,实现慢性病防控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指标

1.开展全市人群死因监测、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以及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等工作。

2.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占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比例达5%以上。

3.全市人群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到70%以上;35岁以上成人血压和血糖水平知晓率达70%和50%。

4.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到8克以下;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5.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6.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40%,管理人群高血压、血糖控制率达60%。脑卒中发病率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死亡率下降5%。

7.40岁以上人慢性阻塞性肺炎患病率控制在8%以内。

8.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20%以上,12岁儿童患龋齿率控制在25%以内。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政策支持,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1.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实施方案,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我市社会发展规划,慢性病相关指标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卫生、发展改革、财政等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2.成立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员,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至少一年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季度一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党委委员韩瑞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3.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包括:合理膳食、健康促进,健康环境建设,媒体公益宣传等内容。

(二)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

收集本辖区人口、地理、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死亡等基础资料,整合并分析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我市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全市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每3年1次、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调查每年1次)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并形成社会诊断报告,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全民健康促进活动

面向全社会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健康管理的技能。

1.政府部门带头,全社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以控制吸烟、健康膳食、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五个示范”创建(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社区、健康示范食堂、健康示范餐厅、示范学校)活动,在市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立定期宣传制度,每年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专题宣传不少于12次。

2.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家庭主妇等)开展低盐膳食、运动健康等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和咨询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50人;在村(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新宣传内容;向居民家庭提供慢性病宣传材料不少于6种,推广低盐饮食等干预工具,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

3.在中、小学校为学生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2学时,其中慢性病防控知识授课不少于2学时;学校利用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每学期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

4.利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爱牙日、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时机,开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相关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5.开展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广泛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控烟,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控制吸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6.以村(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单位,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引导居民积极参加健身活动;开展职工工间操活动,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健康体育运动,倡导树立健康理念,推广普及运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体育工程,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7.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食品,对餐饮业从业人员和家庭主妇等人群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饮单位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倡导低盐膳食活动,科学指导人们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8.选取青屏广场作为“健康主体公园”,通过设立健康步道、健康长廊、健康知识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五)深入开展高危人群管理,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继续开展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早期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全市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指标检测点,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发现慢性病高危个体,建立高危人群管理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和强化生活方式干预,降低个体慢性病危险水平,预防和延缓慢性病的发生。

2.全市各级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执行35岁以上人员门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45岁以上、家族史、肥胖)首诊测血糖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登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指导。

3.逐步开展每年1次以儿童(6—9岁)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龋齿填充,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

1.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辖区居民主要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进行规范管理。

2.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

3.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居委会、工作场所等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七)加强防控队伍建设

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不少于3人,每年接受至少1次慢性病预防控制理论与技术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科设立慢性病管理室,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并按照要求配备工作场所和设备等。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慢性病防控措施;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制定规划与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二)市发展改革委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市财政局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安排必要的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确保工作开展所需。审查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落实配套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用于妇女保健、健康设施、文体活动、健康教育等有关经费情况的投入明细。

(四)市卫生局

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按照工作指导方案,建立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督促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有关制度;负责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提出适合我市慢性病防控的策略;督促新农合将慢性病列入报销范围。

(五)市爱卫办

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社会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和“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

(六)市教体局

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家长会等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结合学校实际配备适当设备,设立学生、老师健康保健自测室(加油站);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制定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落实职工工间操健身制度。

(七)市文广旅局

负责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发、制作慢性病防治宣传节目、作品,负责协助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设立慢性病宣传专栏。

(八)市公安局

提供我市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

(九)市社保局

负责城镇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将相关防治费用纳入医保范畴,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治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供我市城镇居民慢性病有关数据。

(十)市民政局

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救济;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 

(十一)市执法局

根据市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要求,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卫生日”宣传活动。

(十二)市住建局

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在青屏山东、西上山路、青屏广场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

(十三)市工商局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组织大型商场、超市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

(十四)市总工会

督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职工的健康权益,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重点落实工间操制度,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少于20分钟;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十五)市质监局

制定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有关政策,食品加工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的比例不低于50%。 

(十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每年创建两个示范餐厅。

(十七)市统计局

协助市卫生局统计开展社区诊断等工作必需的核心信息资料。

(十八)市交运局

在城乡客运、公交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慢性病防治公益广告,在车站候车室播放慢性病防治宣传片或滚动字幕,发放慢性病防治宣传材料。

(十九)市残联

积极为慢性病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二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健身保健相应配套设施,积极开展职工2年1次健康体检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订并落实工间操制度,职工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十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制定本辖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负责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每年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各一个;每年在本辖区内组建1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成立新密市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制度。召开专门会议,落实相关经费,做好组织发动、试点宣传、慢性病防控人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5年9月)。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郑州市关于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市级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郑卫疾控函〔2015〕44号)要求,对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标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5年10月)。开展自评、申报并接受考评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12月)。巩固前期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积极完成创建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倡导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

(二)技术保障。市卫生局成立技术指导组,按照国家技术方案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经费保障。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任务,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七、督导与评估

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附件: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剑茹   副市长

副组长:寇海荣   市卫生局局长

        杨晓辉   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郭万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钱晓红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

        张国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矿区分局副局长

        赵保德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永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申建峰   市交运局副局长

        梁剑钊   市文广旅局党委委员

        韩瑞端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闫继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裴秋云   市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李松伟   市执法局工会主席

        李  飞   市社保局副局长

        邵红亮   市创建办副主任

        杨水凤   市园林绿化处副主任

        孙松甫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庆伟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龙宝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桑丽娜   市残联党组副书记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韩瑞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