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255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卫生,传染病,防治,防控
  • 2017-11-27
  • 2017-12-08
  • 意见
  • 新密政办〔2017〕41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7〕6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郑政办〔2017〕97号)要求,强化全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机制

(一)健全市级免疫规划疫苗管理机制。市卫计委要建立市级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防病工作需要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和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卫生经济学评价等因素,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接种服务。

(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市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认真落实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关于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工作机制,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三)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部门沟通。市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政策协调与衔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与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疫苗流通全过程管理

(一)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市疾控中心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采购后供应给全市各个接种单位。

(二)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市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国家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指导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确有较好冷链储运条件的配送企业,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环节全程不脱离冷链控制。要加强市疾控中心冷链系统建设,确保疫苗及时配送。

(三)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配合国家层面加快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市卫计委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在市内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交换共享基础上,实现与河南省系统对接,与其他地区进行信息交换共享,更好地服务流动儿童接种。

(四)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检验工作力量,推进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

三、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一)加强第二类疫苗接种统筹管理。市疾控中心要根据疾病监测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组织开展第二类疫苗评价、遴选工作,提出第二类疫苗使用品目。市卫计委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辖区内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实行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要加强社区、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接种单位服务行为,不得违规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

(二)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依法推进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规范接种单位设置、人员资质、预防接种设施条件、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理以及预防接种告知、记录、报告和宣传工作等。接种单位应当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种、禁忌、接种方法、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以及第二类疫苗的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

(三)强化预防接种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室(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充实技术力量,落实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职责。医疗卫生机构中承担预防接种职责与任务的医务人员要通过市卫计委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市卫计委要着力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市疾控中心要组织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日常考核。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等有关规定,在编制总量范围内,落实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采取公开招聘、培训等措施提高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建立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投入机制。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需要和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特别是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等支出。统筹考虑第二类疫苗管理模式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列入预算予以保障,服务性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三)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风险高等特点,科学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的考核分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政策。

(四)落实预防接种相关价格政策。市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核定的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标准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标准收取费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普及宣传,重点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引导群众参与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对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有序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市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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