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9-00130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卫生,传染病,防治,预防,防控
  • 2019-05-10
  • 2019-05-16
  • 通知
  • 新密政办文〔2019〕8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密市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新密市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控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新密市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以下简称联防联控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按照“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科学应对”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苏雪岭  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中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寇海荣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王炎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慧霞  市督查局副局长

刘铁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钱晓红  市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于文超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郭志强  市民政局工会主席

刘玉成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拴定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袁金涛  市城管局副局长

崔万春  市卫健委副主任

王剑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樊东伟  市畜牧局副局长

郑卫杰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魏  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主管副职

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寇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万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部署全市疫情防控。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及时会商研判传染病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辖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督查局:定期督查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市卫健委: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技术力量的调集,保证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医疗诊断专家组,负责传染病患者的救护及传染病的诊断和判定。一旦出现疫情,迅速组织卫生防疫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尽快确定疫情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制定控制措施,对重症患者及时实施救治措施;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信息交流和通报,适时公布事件相关信息,宣传卫生防病知识;负责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组织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处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以及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出具疫情处置报告等。

市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中央、省、郑州市下发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干预措施。

市教体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的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督促学校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重大疫情救助方案,按政策做好救助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市传染病防控工作经费。

市人社局:负责按照相关政策组织督促企事业单位职工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和劳动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水平;组织城市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管理和预警工作,与卫健委建立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传染病预防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和交通保畅工作,确保疫情处理车辆和工作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严格互

联网信息管理,依法打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商制度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会商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管理制度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有关疫情信息。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部门对应的上级业务部门最新工作部署、本部门本系统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通畅,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4.根据需要,向公众通报的防控工作信息由各成员单位起草,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5.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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