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5-00255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文化,其他
  • 2015-08-19
  • 2015-09-07
  • 通知
  • 新密政文〔2015〕14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8号)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4〕17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名普查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作为一种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对外交往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确掌握、开发和运用我市的地名信息,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国防建设,方便社会交流交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顺利实施。

二、地名普查的范围、内容

普查范围:全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新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相关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各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普查工作。

四、地名普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5年1月至8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月至6月,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进行核查后,报郑州市普查办检查验收。

(四)完善成果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全市地名普查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地名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专人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主动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普查力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提供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地名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

(三)保障普查经费。财政部门要把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人员、技术、培训、场地、专用设施设备等各项专门经费及时足额安排到位,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注重舆论宣传。地名普查工作范围广、部门多、任务重、难度大。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新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8月19日

 

 

 

 

 

 

 

 

 

 

 

 

 

 

附 件

新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蒋剑茹  副市长

副组长:冯伟东  市民政局局长

杨晓辉  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亚芳  市编办副主任

郭万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彦奇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

王国锋  市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国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矿区分局副局长

马海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海盈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永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宏伟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干部

陈新鹏  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东升  市住建局书记

郭景峰  市交运局总工程师

王宏勋  市农委总农艺师

张金池  市水务局工会主席

周方辉  市林业局副书记、副局长

梁剑钊  市文广旅局党委委员

肖姿君  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朱世威  市人口计生委副书记、纪检组长

裴秋云  市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郭保臣  市执法局纪检组长

丁晓龙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韩清锋  市规划局副科级干部

王  瑶  市商务局工会主席

崔长柱  市粮食局副局长

樊彩风  市史志办副主任

翟银发  市自来水公司副书记

杜成根  市国资办副书记

宫爱梅  市房管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朱敏选  市园林绿化处副主任

岳发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发进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 帆  市地税局副局长

周建君  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万  磊  市人武部后勤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马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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