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现就新密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标准。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照用人单位(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部分)给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1年。
(三)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三、补贴申报和拨付
(一)申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每年6月、12月集中申报当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统一向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新密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新密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相关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二)受理初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三)复核公示。市人社局复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电话:0371-69826011
附件:1.新密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新密市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