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22-00022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 2022-04-25
  • 2022-04-25
  • 2022-04-25
新密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为高质量推进新密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加快实现人口数量红利向素质红利转变,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郑州市“十大战略”行动部署要求,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坚持职业培训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浓厚氛围。为全力打造“三区两强一基地”,扎实推进“四大引领工程”,加速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服务新密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攻方向,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2022年完成1.92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82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0.63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到2025年,完成6.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6.71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2.83万人)取得相应证书。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明显提升,技能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全部实现持证就业。到2035年,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人人持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技能河南”目标。

    三、主要举措

    (一)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紧贴我市重点产业方向定向培养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完善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养培训体系,大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环境。

    1.加强企业职工全员技能培训。高质量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增强政府主导功能,夯实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鼓励引导企业立足发展实际,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支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开展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情况的检查。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制定相关政策,指导、督促、鼓励企业完成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2.发挥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组织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支持院校大力开展数字人才培养,引导与大数据企业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和高水平实训基地。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与省、郑州市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支持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能力。根据相关政策,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双元人才培养模式。激发院校培训内生动力,按照相关规定,针对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允许职业院校将不超过60%的培训认定等相关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教师培训工作量可按不超过40%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完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3.实施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升级提质工程。依托相关政策,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工种类培训机构发展。鼓励面向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立足社会需求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形成具有新密特色知名劳务品牌,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相关规定,试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服务站,开展送培训评价进乡村活动。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和技能人才继续教育机制,不断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紧缺职业(工种)技师研修。高技能人才选拔任用、流动激励、评选表彰机制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强市建设,培育壮大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为我市实施高质量发展制造业、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4.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对技能岗位人员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评价活动。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落实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对出现问题的机构实行动态退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2022年全市认定备案机构达到23家。

    5.健全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强化技能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允许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由院校按规定自主分配。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中华技能大奖”、世赛金牌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和国赛金牌获得者、世赛获奖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将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办理入编入岗手续。(比照郑州市相关政策执行)

    (三)完善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选择。围绕郑州市六大主导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6.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持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继续推广创业培训,加大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力度。

    7.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快办”“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应用。推进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介绍持证人员实现省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300元补贴。(比照郑州市相关政策执行)

    8.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积极选拔推荐国家级、省、郑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

    (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放大“以赛促训、以赛促培”效应,推广世赛、国赛训练方法,提高全市技能训练水平,为郑州市竞赛贡献新密力量。

    9.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接郑州市,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活动,可结合我市实际,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流程,支持院校、企业、社会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竞赛选手参加郑州市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市委统一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和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问题,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推进机制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生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国家、省、郑州市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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