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5217/2017-00064
  • 新密市民政局
  • 民政,养老机构
  • 2017-07-28
  • 2017-07-28
  • 通知
  • 新密民字〔2017〕58号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新密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局属相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各社会办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新密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新密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8日

新密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安〔2017〕13号)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民明电〔2017〕136号)精神,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杜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三下降”和重特大事故“一杜绝”)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制度,强化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乡镇(办)民政所长、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大检查活动相关工作。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四、检查范围

 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重点检查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光荣院、军休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和救灾仓库等物资储备场所。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属地监管及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机构内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方面。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汛期气候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微型消防站和消防控制室的使用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措施落实情况。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其它设施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六、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改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各乡镇(办)民政所和局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本辖区、本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检查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底前)

1.各乡镇(办)民政所和局属二级机构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特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做到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扎实具体。

2.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摸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月31日前报送自查阶段工作情况。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各乡镇(办)民政所和局属二级机构要对照工作台帐,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限要求,责任到人,逐项销号落实。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8月20日前报送开展大检查、集中整治等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民政局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重点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懒政、怠政问责机制,对于在同一部位、同一区域屡次检查中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约谈,对于长期得不到整改的隐患,要写出书面说明,视情报上级解决,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办)民政所和局属二级机构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局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从7月31日起每周四上午11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局办公室。

联 系 人: 卢万松

  联系电话:69822497

电子邮箱:xmmz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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