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批准新密市橄榄山老年公寓设立许可的批复
新密市橄榄山老年公寓:
依据《郑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4〕43号的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领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有关材料的审查和实地验收,你单位作为向社会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会办的养老机构,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建设部门要求,经民政局研究决定,同意开办并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
你单位在实际运营中要按照《郑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和明确收费标准,切实维护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要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管理、监督和检查。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接受年度检查。
你单位在接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后,应尽快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新密市民政局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