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9年年度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现将《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年度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和《方案》要求,按时参加年度检查,逾期不予受理。
新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
新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方案
一、年检范围
凡2019年6月30日前,在新密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其中:工作总结必须包括信息公开、党建、消防自查及接受检查情况,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参照附件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在2019年度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不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四)民办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医疗机构,提交经2018年度年审后的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五)2019年度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交成立党组织批复文件。
四、要求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拒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咨询电话:6088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