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拨付2020年度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
和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的通知》(郑财预〔2020〕364号)文件,下拨我市2020年度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495.5万元。
养老照料设施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建设补贴资金按照“谁投资、补贴谁”的原则进行分配,运营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电、气、暖等日常支出及提高护理员工工资待遇,改善设施,购置服务用品,购买老年人相关保险等,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养老服务机构,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该项资金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2项“老年福利”科目。
附件:新密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拨付表
新密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