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新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28日
新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动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重点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规定,以“三管三必须”的基本原则,以“隐患即事故”的底线思维,以“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化排查网络,推动安全生产从被动监管到主动治理转变,构建防控严密、治理高效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能力。学好用好新版隐患判定标准,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切实消除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实行“排查—整改—验收—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遏制一般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忠敏
副组长:于慧丽 史丽娟 朱文涛 康玉峰 裴俊朋
周筲伟 丁金生 王书芳
成 员: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科,康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明帅、赵欣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四、整治范围
局属各有关单位、各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排查整治无证上岗、高坠、坍塌、物体打击等常见事故隐患,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难点重点工序,以及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动火作业等易产生风险隐患的重点工作,对易反复、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五、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 核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如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的有效性,重点检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伪造或过期使用情况。
2.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是否记录其培训、考核、体检等信息。
3. 查处无证上岗、人证不符、证件未按期复审等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1. 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重点核查方案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论证专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2. 核查危大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确保交底覆盖全体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
3. 检查危大工程现场公示牌设置情况,是否明确工程名称、施工时间、责任人员及应急措施。
(三)基坑、边坡安全防护情况
1. 检查基坑支护结构的稳定性,重点排查支护变形、渗漏、开裂等隐患。
2. 核查基坑周边临边防护栏杆设置情况,高度是否不低于1.2米,是否设置挡脚板和密目式安全网。
3. 检查基坑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积水浸泡边坡现象。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情况
1. 检查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参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重点核查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扫地杆设置等。
2. 核查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处理情况,是否采取硬化或垫板措施,确保基础承载力满足要求。
3. 检查模板拆除前是否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是否履行拆模审批手续。
(五)脚手架基础、构配件搭设情况
1. 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是否设置排水沟或排水措施。
2. 核查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变形、锈蚀、裂纹等缺陷。
3. 检查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数量和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采用刚性连接。
(六)建筑起重机械关键环节管控情况
1. 检查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验收、定期检测等资料,重点核查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核查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行为。
3. 检查起重机械的限位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七)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情况
1. 检查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 核查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是否采用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栏杆。
3. 检查悬挑式物料平台的制作、安装、使用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八)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
2. 核查气体检测记录,重点检查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 检查作业现场监护人员配备情况,是否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通讯联络。
(九)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1. 检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重点核查新入场工人、转岗工人的培训内容和学时。
2 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培训并记录在案。
3.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是否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工序进行针对性交底。
六、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贯穿全年。综合采取企业自查、专项检查、市级督查等方式,深入推进工作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切实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一)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现场对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对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无盲区”的常态化自查自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及问题整改台账,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闭环销号。事故隐患台账及问题整改台账留档备查。
(二)专项整治。质安中心、执法大队和局属各部门对辖区工地同步开展全覆盖地毯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事故隐患台账、无问题整改台账、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大量进场、危大工程施工、长期停工后复工等建筑工地及工地安全防护措施、基坑支护、高空作业、施工机械运行、临时用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易发风险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三)强化督导。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领导+业务骨干”模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或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实施严管重罚。对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相关责任单位、未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总结、月报告”制度,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检查内容,加强对企业自查结果的核查比对,发现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严肃处理。
(二)强化隐患整改。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条目式、台账式管理,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整改过程强化验收实效,确保整改质量达标。各单位、各部门同步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已销号隐患开展复核,对虚假整改、敷衍塞责等行为实施责任追溯。构建从隐患发现、登记建档、整改落实到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控。
(三)严格执法处罚。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快查快办、从严处罚。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达标或“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除采取停工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外,同步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制度,通过媒体公示、行业通报等方式强化警示震慑。对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质安中心及局属各部门将排查整治情况、执法大队将执法查处情况于每月25日前分类汇总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明帅 赵 欣 联系电话:0371—5615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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