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属各科室、有关单位: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研究,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新密纪发【2013】25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工作人员的处理,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备案制度。一天内的请假由科室长批准,2天以内的请假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请假要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必须在办公室登记,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公务外出需要科室长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以及在上班时间办理私事或擅自离岗,严禁外出不请假、不报告,不告知联系方式及去向。
第五条 严禁上班时间非公事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行为。
第六条 严禁工作时间玩手机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打扑克牌、吃零食、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七条 严禁工作时间到茶社、歌舞厅、足疗馆、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第八条 按规定做好值班,严禁离岗、脱岗、漏岗。
第九条 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
第十条 严格按照文件、通知、批示的要求做好信息、材料的上报工作。
第十一条 拒绝执行领导布置的任务又无法提出合理解释的,或接受任务后拒不执行的情况。
第十二条 严禁在办公区域内高声喧哗、嬉闹,办公室应保持肃静、整洁,办公物品的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第十三条 按照卫生区的分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第十四条 受到市纪委通报批评,或因个人原因被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
第十五条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章 罚则
第十六条 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新密市行政效能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附件: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工作时间离岗登记表
主题词:效能建设 办法 通知
中共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总支部委员会 2013年11月1日印( 共印20份)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
工作时间离岗登记表
年 月 日
申请人 | 外出事项 | 离岗时间 | 销假时间 |
科室长意见 | |||
主管领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