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6年3月25日
新密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
2016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53.4285公顷。
2016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7.544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28%;工矿仓储用地225.136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9.65%;住宅用地169.37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7.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372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71%。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新密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不超过105亩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场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七)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规划、房管、住建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新密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 件
新密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
用途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
合计 | 453.4285 | 37.5446 | 225.1364 | 169.3753 | 169.3753 | 21.3722 | |||||||||
新密市 | 453.4285 | 37.5446 | 225.1364 | 169.3753 | 169.3753 | 21.3722 | |||||||||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