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9-00074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土地,计划,供应
  • 2019-03-27
  • 2019-03-27
  • 通知
  • 新密政文〔2019〕32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9年3月27日

 

新密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和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结合《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新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基本要求,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引导市场需求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计划指标

2019年新密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93.372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6.556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44%;工矿仓储用地72.498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70%;住宅用地258.501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2.39%,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35.3380公顷,商品房用地223.16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399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27%;交通运输用地45.41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20%。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新密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强化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保障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我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场地内改扩建)

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严格落实单宗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超过7公顷和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行为。

(六)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密政文〔2017〕233号),在2019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10%的装配式建筑。

(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八)严格按照市产业聚集区、各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九)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四、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2019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住建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