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192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教育
  • 2017-09-06
  • 2017-09-28
  • 决定
  • 新密政文〔2017〕16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先进单位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部署,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有力推动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支持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开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对牛店镇人民政府等5个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一如既往地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关心支持教育,积极助学兴教,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为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2017年9月6日


附  件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牛店镇人民政府  大隗镇人民政府  曲梁镇人民政府

苟堂镇人民政府  岳村镇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