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9-00267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教育
  • 2019-09-05
  • 2019-09-10
  • 决定
  • 新密政文〔2019〕190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新密市第六届名教师和第三届教育名家的决定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新密市第六届名教师和第三届

教育名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第六届名师、第三届终身名师和第三届杰出教师评选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9〕378号)精神,我市开展了新密市第六届“名教师”和第三届“教育名家”评选活动。通过资格审查、业绩评定、笔试、课堂教学考核、学术答辩、公示等程序,评选出张爽等50名“新密市第六届名教师”,李艳丽等5名“新密市第三届教育名家”,现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为不断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学习先进,修身立德锐意进取,潜心育人,共同推动新密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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