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8〕8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密政〔202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转变职能,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工作要求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等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全面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抽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抽查细则
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标准、抽查方式、抽查措施、抽查程序、抽查处理。
五、抽查办法
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3%,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100%,各相关科室应自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