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科室:
现印发《新密市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新密市建设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激发我市建设领域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内容
抽查对象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监管的混凝土搅拌站和建材企业,按5%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市住建局负责此次抽查活动的统筹计划、组织协调和抽查结果的汇总、公示。
市住建局(发起部门)牵头对搅拌站和建材企业的抽查,检查内容:是否存在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行为,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行为;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政检查,混凝土、预拌砂浆运输车辆GPS是否超速,司机是否经过年审,车况是否正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抽查内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检查。
三、抽查流程
(一)、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通过省级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抽查匹配情况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抽查机关、检查人员姓名及证件号等内容;
(三)、随机抽取完成后将匹配一览表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对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抽查日程,确定抽查组和抽查方式,生成一个建筑工地项目一份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四)、组织检查阶段:
预查比对。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检查小组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告知检查对象。
现场检查。需要提前告知的,应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核查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市建设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情况。
形成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结果公示阶段。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市建设领域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检查方式
检查可采取查阅文件、工作台账、网站公示、项目档案,实地查看和抽检等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市住建局要加强对此次联合检查的组织,保证检查活动正常开展。要严密组织抽查活动,确保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和抽查计划均从“两库一单”中产生。严格执行抽查计划,非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查项目、检查对象、调整检查日程。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派人监督抽查过程,确保抽查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
(二)、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统一乘坐指定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标准用餐。检查组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车辆和用餐、住宿,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馈赠礼品,不得在检查期间饮酒,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检查人员按规定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
附件:
1.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表(建设项目)
2.2020年度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抽查情况记录表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表
时间:
编号 | 项目或 单位名称 | 位置 | 存在问题 | 处理结果 |
检查人员签字: 签收人签字:
附件2
2020年度建设领域
执法人员 | 姓 名 | 单 位 |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 ||
检查对象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 址 | ||||
检查单位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检查搅拌站建材企业是否存在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行为,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行为。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政检查,混凝土搅拌砂浆运输车辆GPS是否超速,司机是否经过年审,车况是否正常。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搅拌站建材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检查。 | ||||
处理意见 | |||||
备注 |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抽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