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密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6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密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集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弥补高端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9﹞24号),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全面落实河南省、郑州市以及新密市关于创新引领型企业、人才、平台、机构的总体部署,引导和扶持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创新体系建设,集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结合千亿级耐材基地建设,弥补高端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打造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强劲引擎。

三、主要内容

该政策共有八条,重点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扶持和绩效评估等方面制定政策。

第一条主要明确本政策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定义。本政策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经郑州市科技局、河南省科技厅或国家科技部认定(备案)、围绕区域性、行业性技术需求,主要从事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二条主要说明新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可根据科研的类型、目的及共建协议约定,批准登记设立为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

第三条主要围绕市政府主导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进行说明。

第四条主要围绕对新认定的郑州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补助,市财政政策进行说明。

第五条主要围绕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参与绩效评估的支持政策进行说明。

第六条主要围绕利用市财政资金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关于绩效评估工作的开展说明。

第七条主要明确了获得财政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的责任与监督。

第八条主要明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四、适用范围

新密市行政区域内独立法人机构

五、遵循的原则

尊选公开透明、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六、期限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七、新旧政策差异

    之前未制订过新密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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