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依据
(一)2020年9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2020〕45号),提出:1.重点抓好移动源管理,确保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2.持续抓好工业源和燃煤源污染防治,确保PM2.5年均浓度不高49微克/立方米;3.持续抓好扬尘源污染污染防治,确保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80微克/立方米。
根据省、郑州市安排部署,市环境攻坚办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控尘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草稿)》。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重点任务工作、工作要求。本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并细化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环境攻坚办负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以及牵头督导协调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控尘办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落实推动移动源管理,确保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不高于26微克/立方米、持续抓好工业源和燃煤源污染防治,确保PM2.5年均浓度不高51微克/立方米、持续抓好扬尘源污染污染防治,确保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92微克/立方米。
(二)明确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搞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宏观指导。
三、请求和建议
该意见草案已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控尘办的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核,现提请市政府对《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草稿)》审定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