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27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按照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录入工作安排,根据《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20 )要求, 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17  6 月底着手制定“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期间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共 50 多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意见统计。7 月在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上进行了汇报。

三、主要内容

2012  1  1 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所有各类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个别确需继续执行的须按照规范性文件 制定的程序重新制定和发布。对已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除国 务院、省、郑州市另有规定外,仍可作为处理当时遗留问题的依据。

截至 2017  7  20 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96 件;废止 52 件。


 

未列入《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 政管理的依据。

 

 

 

2017  7  25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