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19〕14号)及《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0号)要求制定。
二、目的意义
为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主要内容
截至2019年10月26日,以市政府和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02件;废止43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适用范围
适用新密市全市各相关单位。
五、适用标准
无。
六、文件期限
有效期五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新旧政策差异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7〕30号)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