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办法》(郑政办〔2015〕8号)
2、《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79号)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秩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整合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是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接入互联网的挂牌出让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统,将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条件在网挂系统及其他媒体上公告。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交易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
(二)网挂系统必须符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出让人全权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网挂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公安网络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网挂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运行。
市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指派人员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监察。
市财政局做好竞买保证金的账户设立、入库或退还等工作。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另有规定除外。
(五)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的基本程序:
1.信息发布。出让人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地块基本信息资料。
2.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办理数字证书,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绑定竞买地块,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3.网挂报价及竞价。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网上报价及竞价。
4.成交确认。根据网上报价结果或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竞得人打印《网上竞得证明》。
出让人对竞得人资格审核通过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成交结果公布。
(六)出让人应当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经集体研究拟定挂牌起始价、底价及竞买保证金数额,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凡知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履行保密义务。
五、适用范围
适用新密市全市范围。
六、适用标准
无。
七、期限
有效期5年。
八、新旧政策差异
与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9月11日发布的《新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办法》相比,将竞买保证金收取等相关职责划分到新密市财政局,将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职责划分到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主体及责任,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