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密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4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一、制订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郑政文〔2021135号)

2、《新密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2114号)

3、《关于印发新密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2026号)

二、制订过程

202111月中旬着手起草谋划新密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草稿),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0—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郑政文〔20201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本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市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以及附件各乡镇2021—2022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耐材、水泥行业退出压减产能任务表。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21101日至2022331日,全市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市发改委牵头全面梳理排查全市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对于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强化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在建项目,逐一评估检查,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不符合能效标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对于拟建项目,统筹考虑能耗 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等因素,从严控制项目准入,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过剩产能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二、落实重点行业减排相关要求

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牵头2021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24.53万吨;市公安局限制外地号牌柴油货车城市建成区内行驶;市科工信局牵头负责对砖瓦窑(烧结类)、陶瓷、铝石窑行业实施调控生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202112月底前完成郑州宇翔特种水泥厂深度治理工作。

三、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持续开展散煤燃烧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治理薄弱部位,打击非法销售、燃用散煤行为;由市发改委牵头加强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由市发改委牵头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90万吨以内。

四、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排查情况开展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12月底前,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工信局牵头202112月底前,完成3家企业低 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39家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112月底前,完成涉VOCs 产品质量抽检不少于2个批次。

六、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202112月底前,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淘汰车辆要依法依规予以回收拆解,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牵头 2021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现有16台,确保新增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0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82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78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1000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112月底前, 5%以上的在营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测;对5%以上 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在营加油站尿素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202112月底前,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对后处理装置查验数量不低于注册车的80%,检查排放检验机构2个次,对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完成郑州市下达的门禁年度安装任务;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202112月底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抽查 ?辆以上,做到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

七、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市交通局、市科工信局牵头202112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 整一企一策方案。2021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 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市交通局牵头加大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力度。

八、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市农委牵头2021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九、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市控尘办牵头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乡镇 降尘量监测排名,全市降尘量不高于7/平方公里;市控尘办牵头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制度,严格落实信用评价联合惩戒制度;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牵头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市攻坚办牵头加强会商研判,精准预报污染过程。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市攻坚办牵头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国家、省绩效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牵头加大重污染天气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未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控尘办牵头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连续施工项目管理。对城市建成区内因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工期有特殊要求(如供暖管网)、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需在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连续施工的,市控尘办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需使用新能源水泥罐车,121 日起需使用新能源渣土车。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谋划,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确保承担工作按时完成,同时,要坚决防止一刀切”, 不得采取一律关停” “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二是加强监督帮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主要任务,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执法帮扶,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 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执法,在油 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易发多发问题监管,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 况、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运行记录台账等开展 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通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不规范,台账弄虚作假等行为。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市攻坚办每周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对倒数 后3名的乡镇(办)公开曝光主要领导;对空气质量月考核倒数 第一的辖区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对新发现散 乱污企业、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量化追责。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支持、财政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重点保障污染减排、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支持企业实施治污减排,帮助企业降低治理成本。要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的物资保障工作,配备相应执法装备、防寒物资,做好 使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依法将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点 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VOCs、氮氧 化物排放量的65%,对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 对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要及 时严肃查处。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0223 月底前,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六是确保调度质量。市攻坚办根据工作任务实施周调度,各单位按要求实施周报制度。各牵头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将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于 每周五(遇节假日为节假日前一天)报市攻坚办,每月29日前 报当月工作总结,202243日前报送秋冬季攻坚总结。七是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 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 急管控等相关措施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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