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那新森林法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盗伐滥伐林木怎么处罚。新密市林业局局长程柏松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2020新森林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1.调整一
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审批、出口限制出口珍贵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审批,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等规定。
2.调整二
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管理。
3.调整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二、盗伐滥伐林木怎么处罚?
1.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