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到2023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全部达到国家评估标准要求,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机制。
包含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义务教育巩固率等内容。
(二)办学条件。
包含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机制、教育用地审批制度、学校规模及班级规模设定标准等内容。
(三)队伍建设。
包含师德师风建设、职务评审、岗位聘用、教师补充机制、编制动态管理、交流轮岗比例、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等内容。
(四)教育质量。
包含思想道德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标准,办学行为、课业负担、招生政策、质量监测等内容。
(五)教育公平。
包含教育资助、扶贫政策、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及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内容。
(六)平安建设。
包含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校园欺凌和暴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
(七)社会认可。
包含社会调查的手段途径、调查的人群和对象以及认可度的标准等内容。
四、实施步骤
启动准备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
实施争创阶段(2022年1月—2023年8月)。
迎接验收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五、理解难点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在成功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根据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对教育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