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住宅安置房交房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4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一、制订背景

拆迁安置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要的民心工程、和谐工程。它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拆迁安置工作日益繁重,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在已竣工的安置房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设计建设过程中存在“脸谱化”,安置房布局呆板,景观视觉与商品房在档次上有明显差距,与整个城市的面貌无法融为一体;安置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和绿化相对滞后,物业管理水平总体欠佳,影响居民的生活品质。基于此,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拟定了《新密市住宅安置房交房标准》,现就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二、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8号)。

三、制订过程

近年来,新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为抓手,始终把安置房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抓实抓好,程市长、张市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主持召开安置房建设协调推进会。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多次深入乡(镇)街道、相关市直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新密市住宅安置房交房标准》。《标准》成稿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再次征求乡(镇)街道、伏羲山管委会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新密市住宅安置房交房标准》包含六部分,第一至第五部分,分别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单体室外建设标准、建筑单体室内建设标准、建筑单体公共部分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规范。第六部分对该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解释。

五、有关情况说明

1.本标准下发之前,已按照确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工建设,或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相关程序批准的安置房按原有标准执行。

2.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