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新机制,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郑州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代表、媒体记者、法律工作者中聘请40名同志为新密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一、文件出台的依据
2021年2月2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郑州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郑政文〔2021〕21号),提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成效,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总目标。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各配合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新密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
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特邀监督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部分:各配合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
按照有关规定,尊重、支持、配合特邀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听取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具体负责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日常联络、协调监督及任职调整等工作。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分析研讨会,及时受理反馈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转送的投诉举报,完善处置渠道,建立处置机制;抓好以督促改,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四部分:新密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
共聘请40名同志为新密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其中“两代表一委员”25人(党代表3人、人大代表12人、政协委员10人),行业协会代表5人,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代表10人。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赵洪建
联系电话:569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