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拓展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应公开的,我局全部实行公开,经研究确定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司法局概况、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业务知识、业务范围、申办条件和办理流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收费标准等内容,领导审核后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上,方便群众查阅。同时,着力宣传我局的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对外宣传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信息公开形式上,我局坚持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为主,以公示栏公开为辅,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监督,明确责任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不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坚持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由于严格的审查把关,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
四、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信息19条、公文类信息43条,政策法规类120条,概况类信息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条,财务类信息9条,便民服务类6条,其他类信息4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例。2016年9月5日廖某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了关于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职能信息的依申请公开,我局收悉后,电话联系了申请人,遵从申请人意愿,通过电子邮件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将相关信息回复给了申请人。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以及申诉。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
二是进一步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