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及时调整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根据市统一部署,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
(三)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通过网站、公开栏、广播、电视、短信平台、文件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我局通过新密市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民政信息、统计数据等9类。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档案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明确二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新闻、报刊、云上新密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1 | 47 | 8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696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状况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信息的数量和内容有限,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信息公开电脑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民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及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三是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审核,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有碍发展、影响稳定和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其他事项
无。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