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685/2023-00005
  • 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指南
  • 2023-07-28
  • 2023-07-29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镇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规范性文件;

    4、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5、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镇政府重点工作;

    7、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干部任免等人事管理情况;

    10、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public.xinmi.gov.cn/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超化镇区大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9238601

    电子邮箱:xmch601@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邮政编码:45237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郑州市政务公开官网,新密站点“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信函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和出传真总页数,传发送完毕后,应电话联系确认。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申请予以退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行政机关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伤、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获取有特别规定,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新密市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超化镇区大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9238601

    通讯地址:超化镇区大道   

    邮政编码:452370

    电子邮箱:xmch601@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