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5217/2023-00062
  • 新密市民政局
  • 综合,信息公开,指南
  • 2023-07-29
  • 2023-07-29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为新密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新密市溱水路456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冬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371-69822497

通讯地址:新密市溱水路456号   邮政编码:452370

电子邮箱:xmmzjbgs@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新密市民政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民政局的领导名单;

2.民政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4.民政局重点工作;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新密市民政局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郑州市政务公开网。网址: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新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新密市溱水路456号民政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371-60880875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

新密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822497

通讯地址:新密市溱水路456号民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2370

电子邮箱:xmmzjbgs@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     季 8:30-12:00,14:30-18:00

冬     季 8:30-12:00,14:00-17:30

(一)提出申请

填写《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新密市新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下载。

(https://public.xinmi.gov.cn/D44Y/6126841.jhtml)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申请予以退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行政机关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给予指导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