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道路交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
二是二、三级网格长协同市公安、交通、质监、国土等部门下沉人员对全镇辖区内煤炭、石料、建材、沙场等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排查,同时,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任务分解到人。
三是深入矿山、煤厂、沙场等货物源头较集中的单位,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四是专项排查行动采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查落实,民众参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和非法改型等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