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局、郑州农机检测中心、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2004至2013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使用情况开展排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范围
2004至2013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的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二、 时间安排
从2014年5月20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
三、排查内容
2004至2013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的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使用情况。
四、排查方法
由市购补办提供排查表,以乡(镇、办)、村委会或居委会为单位,在乡农机站和一级网格人员的统一指导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主抓农机工作的村干部负责,农机系统二级网格人员配合,组织开展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市购补办。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沟通,相互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排查任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对购机人不配合填报排查登记表者,列入黑名单,情况严重的将追究责任。对乡、村责任人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的,全市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对农机系统网格人员工作不深入、不及时上报者年内不得参加评先。
附件:关于对各乡(镇)、办事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使用情况核查工作的考核办法